来源:聊城大学法学院 作者:娄忠辉 董瑞霞 发布日期:2023-03-01
1月14日,法学院2022级6班志愿者走进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薛庄法庭举办以“磬锤写理律,公言法正声”为主题的活动,了解审判方式,领会法治精神。
此次活动以观摩案件审理为主要形式,通过观看法庭审理、法庭辩论,切身领悟案件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公开性和透明性。活动过程中,志愿者直观感受审判流程和审判方式,了解到法庭审判包括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评议、法庭讨论、宣布判决五个环节,且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提前准备充足的材料,保证法庭审判正常进行。观看结束后,针对志愿者提出的“盗窃案的判决标准是什么”等问题,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指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并从盗窃金额、盗窃类型、盗窃方式三个方面为志愿者进行解答,向志愿者讲解盗窃罪著名案例,普及盗窃罪相关知识。志愿者刘高原表示,此次旁听实现在实践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法科学子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的行为习惯。
此次活动有利于志愿者增长实践经验,了解司法审判流程,感悟司法审判的庄严和人民法庭的重要性,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与认识,从而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树立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审核 刘凤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