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大学法学院 作者:杨亚萍 刘慧茹 发布日期:2023-03-01
1月5日,法学院志愿者走进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建华市场举办以“维护商家权益,共促消费和谐”为主题的活动,保护商家合法权益,共建和谐消费环境。
此次活动以商家权益保护为中心,通过宣传讲解、亲身体验、答疑解惑三个环节对商家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帮助商家明晰依法维权的意义。活动过程中,志愿者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保护商家权益的角度出发,围绕消费者利用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故意制造产品缺陷或服务不满、恶意敲诈勒索等事件进行案例论证,表示商家在权益受损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秉持“自愿、诚信”的原则向有关部门提请申诉,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志愿者在商家的指导下体验经营日常,在买卖过程中加深对商家维权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将法律知识具体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在答疑解惑环节,根据商家所提出的“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志愿者孙金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向商家详细说明在面临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与消费者协商调节、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良好商业秩序。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增强商家自身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提高商家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能力,有助于法科学子加深对权益保障的认识,助力合法权益维护,在实践中提高综合维权能力。
(审核 刘凤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