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大学法学院 作者:刘成成 发布日期:2016-12-19

12月17日,由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与聊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山东省聊城市召开。来自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省党校、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院及我校等20多个单位的60余名代表参加此次会议,山东省法学会综合部副主任吴岩、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齐延平出席会议并致辞。
本次会议共分开幕式、学术研讨、闭幕式三个部分、四个单元。学术研讨环节中,来自法理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代表们围绕本次研讨会主题“当代中国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展开讨论。从地方立法理论基础研究、地方立法的思维方式、司法改革与社会治理到多元视角的法理研究,代表们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谢桂山携一篇“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山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为例”的论文上台发言,谢桂山从细微之处着手、以小见大,全面分析立法问题、积极提出相应对策,其分析思路赢得大家的一致好评;自由讨论环节内容丰富、涉猎广泛。此外,不少青年学子、在读研究生、博士生也在研讨会上结合当下热点,提出富有个性与创见的声音,引发多方面的讨论与思考。
闭幕式上,齐延平会长从问题设立生活化、会议参与年轻化、理论实务结合化、问题研究持续化四个方面做出会议总结,在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中,本次学术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
本次会议的召开,增强了山东省法学界专家们的交流与互动,有利于研究会充分发挥对地方立法的研究顾问作用,为地方立法贡献了一份力量,同时,对山东省法理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