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大学法学院 作者:杨馨霖 李婉可 发布日期:2020-10-26

根据《聊城大学学生手册》,在校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早餐带入教室,所有学生需在规定地点用餐。为落实此项规定,同时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培养其规则意识,进一步发扬遵规守纪的校风精神,10月23日,法学院联合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等四个学院开展查早餐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法学院纪检部成员以身作则,制定一系列相关措施和规定确保活动的开展。其中,纪检部成员在教学楼前放置垃圾桶供同学们处理餐后垃圾,从而防止出现垃圾袋的随意丢弃的情况。在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的同时,纪检部成员积极宣传校规校纪,提醒同学们不得将早餐带进教学楼,并督促其在进入教学楼前吃完早饭,保证其在上午的课程中拥有充分精力、提高学习效率,为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纪检部成员的努力和督促之下,同学们纷纷表示会积极配合活动的开展。此外,此次活动也得到老师们的认同与肯定并给予高度评价,活动顺利开展。
此次活动有利于规范同学们的生活,培养其自觉意识,督促其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习惯,同时为维护法学院良好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