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作者:祝豪泽 发布日期:2022-03-05

心系动物,情始自然。为提高大学生交流沟通能力,培养大学生的爱心,引导群众深入了解动物保护法,提高群众保护动物的意识和社会公德,3月3日,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于聊城市人民广场举办“心系动物保护,普法携手同行”活动。
活动伊始,志愿者通过栩栩如生的小动物模型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讲解我国动物保护法相关知识。志愿者讲到为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内容主要包括总则、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五大部分。讲解完我国动物保护法相关知识后,志愿者通过表演动物的生存现状和自然环境下进行对比,强大的反差引起了群众的深刻思考。同时,志愿者们介绍了当今世界上各国保护动物的各种法律条例,并呼吁群众一起保护动物。宣传活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他们纷纷表示,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培养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爱护动物,让人类不孤单。本次活动的顺利举办,不仅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对动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且有利于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助力绿色发展战略,共建和谐家园。
(审核员 巨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