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大学法学院 作者:杨亚萍 朱梦婷 发布日期:2022-10-29

10月29日,法学院于西校区综合实验楼A907举办以“关注食品安全,保障人民权益”为主题的活动,2021级、2022级部分学生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聚焦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模拟法庭审判,审判过程包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关注食品安全,增强法律意识。在法庭调查环节,原告与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宣读起诉状、答辩状,共同陈述“李梅食用被告方生产的食品后食物中毒死亡”的案件详情。在庭审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李梅的食物中毒死亡是否与金灶头饭庄、京都瑞祥食品有限公司有直接关系”这一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原告方刘晓峰提出李梅因该饭庄与公司存在不正规经营、不卫生生产等行为导致中毒这一观点,被告方魏紫凡以“李梅自身患有疾病及同桌人员食用食物无中毒反应”为根据对原告观点进行反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规定,认为李梅对自己的食物中毒事件负主要责任,双方积极举证,抓住对方观点漏洞,据理力争,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为相应当事人争取有利条件。随后,审判长崔迪迪根据双方论证,综合考虑案件事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判决。
此次活动有利于法科学子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有利于法科学子了解审判过程,提升法学素养,有利于彰显法学院奉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培养综合性法律人才。
(审核 刘凤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