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大学法学院 作者:路欣苒 董瑞霞 发布日期:2023-03-04
3月3日,法学院志愿者走进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举办以“点亮心灯,法护成长”为主题的活动,2022级部分学生参加此次活动。
法院负责人首先向在场学生介绍活动注意事项,引导在场学生保持安静,遵守现场秩序。活动过程中,负责人以观看视频的方式向在场学生讲解自助立案机、自助查询机的使用流程,指出法院通过采用人工与电子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为人民立案、办案的效率,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在负责人指引下,在场学生自发有秩序地参观法院审判庭、指挥中心及文化长廊,了解审判流程和审判纪律,通过工作人员的讲解,在场学生对法庭组成人员、法庭布局、案件审判具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加强对法院的敬畏,亲身领悟法院工作的严谨性。在此基础上,在场学生向专业人员提出“有组织犯罪的性质是什么”等问题,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组织犯罪法》指出,有组织犯罪是指经过谋划的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属于国家扫黑除恶的重点范畴并提醒在场学生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必要时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鼓励法科学子学好专业知识,明确努力方向,做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倡导者、践行者。
此次活动有利于在场学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深刻感受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法治化建设,提升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对推进法学院培育实践型法科人才具有积极意义。
(审核 刘凤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