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大学法学院 作者:郑嫚嫚 刘慧茹 发布日期:2023-03-15

3月14日,法学院于西校区10#B507举办敦聘王丽萍为聊城大学兼职教授仪式,聊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赵明吉,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教师代表出席活动。
聘任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季昌伟主持,赵明吉为王丽萍颁发兼职教授证书。仪式上,赵明吉代表学校对王丽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王丽萍对学校予以的支持与信任表示深切的感激,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与经验为法学院教学方案提出新思路与新方法,现场气氛轻松而热烈。王丽萍的受聘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学院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法学理论教育,未来学院将与受聘教授一同推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共同助力聊城大学全面实施“五大提质行动”,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王丽萍以《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为题作专题报告,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立法过程、时代精神等方面深刻阐述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与核心要义,报告结束后,在场学子踊跃提问,王丽萍一一详细解答,会场氛围融洽,取得良好成效。杨道波在报告会的总结中指出此次报告借助多样化的理论研究及生活实例深度解析我国《民法典》所体现的时代精神,有效扩展学生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途径。
王丽萍,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参加过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山东省妇联副主席,山东省第十届、十一届政协委员,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
(审核 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