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团委 作者:团委 发布日期:2023-04-25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聊城大学五四表彰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聊城大学2023年五四评选工作方案》,经个人申请、团支部评议、学院团委资格审查、遴选推荐、学院审核公示后报校团委评审,经校团委综合审核、组织评审等环节,拟表彰情况如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4月25日10:00—5月4日10:00
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635—8239805,0635-8239660
邮箱:tuanwei@lcu.edu.cn
共青团聊城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